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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桃園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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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修正乾燥植物或植物產品輸入時無需檢附輸出國植物檢疫證明書之品項及相關規定,詳如說明。
109-09-11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09年9月4日防檢四字第1091494518號函及世界貿易組織(WTO)109年8月6日G/SPS/N/JPN/684/Add.1號通知文件(如附件1)辦理。


二、旨述檢疫規定請至對外貿易植物檢疫查詢系統(https://export.aphia.gov.tw/hotnews_idx.php)查閱。


三、詳細規定內容亦可參考日本農林水產省植物防疫所令和2年8月5日注目情報(https://www.maff.go.jp/pps/j/introduction/import/ipcfuyou/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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