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國食品業者應確保輸歐旨揭產品所用乳原料來自歐盟核可第三國或歐盟會員國之登錄廠場,且須隨貨檢附私人聲明(private attestation)。
(二)歐盟業於111年1月6日以COMMISSION IMPLEMENTING REGULATION(EU)2022/7發布第三國輸歐常溫販售複合性食品之私人聲明樣張及其執行規章。
(三)為管理輸歐產品符合歐盟規範,相關業者應於食藥署「食品輸銷衛生安全整合管理平臺」之「歐盟複合性食品確認專區」填報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