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WTO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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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113年4月17日防檢四字第1131882272號函及世界貿易組織(WTO)秘書處113年2月22日G/SPS/N/TUR/141通知文件(附件)辦理。
二、土耳其經評估下列產品因具傳播有害生物風險,要求自113年3月31日起自國外輸入時,應檢附輸出國政府植物保護機關簽發之植物檢疫證明書(以下簡稱檢疫證),並接受檢疫,如未附檢疫證或經檢疫發現不符規定,將予退運或銷燬:
(一)椰棗(0804.10.00.00.00,土國稅則號列,以下同)。
(二)葡萄乾(0806.20.10.00.00)。
(三)未焙製咖啡,未抽除咖啡鹼者(0901.11.00.00.00)。
(四)均質或複合菸葉(2403.91.00.00.00)。
(五)其他加工菸葉及菸葉代用製品(2403.99.9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