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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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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牛血清檢疫作業程序

牛血清檢疫作業程序

  1. 輸入牛血清應符合相關檢疫條件,並應自檢疫條件限定之動物傳染病非疫區國家(地區) 輸入。

*自美國輸入:應符合「自美國輸入牛血清檢疫條件」。

*自加拿大輸入:胎牛血清應符合「自加拿大輸入胎牛血清檢疫條件」、胎牛血清以外之牛血清應符合「牛血清輸入檢疫條件」。

*自巴拉圭輸入:胎牛血清應符合「自巴拉圭輸入胎牛血清檢疫條件」、胎牛血清以外之牛血清應符合「牛血清輸入檢疫條件」。

*自美國、加拿大、巴拉圭以外國家輸入:應符合「牛血清輸入檢疫條件」。

  1. 輸入前,請先至本署網頁查詢最新版之輸入檢疫條件(https://aphia.gov.tw/ws.php?id=12685)及農業部最新公告之動物傳染病疫區及非疫區國家名單(https://aphia.gov.tw/ws.php?id=4323)。
  2. 自111年4月29日起,輸入牛血清前免先向本署申請檢疫條件函。
  3. 每批貨品輸入時,皆應檢附輸出國動物檢疫機關簽發之動物檢疫證明書正本,向入境港站之本署轄區檢疫單位申報輸入檢疫,經檢疫單位文件審核及臨場檢疫評定合格者,即可向海關完成後續通關手續以領回該批貨品。
  4. 請務必自行確認輸入之貨品及輸出國簽發之動物檢疫證明書符合前述新版檢疫條件,未符合規定且無法於限期內補正者,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將予以退運或銷毀。
  5. 其他輸入事宜,請依相關規定逕洽有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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