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工作類別:職務代理人 (328 薪點,40901元)
名 額:壹名(備取1名,有效期限3個月)
性 別:男女不拘,男須役畢
工作地點: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5號(桃園國際機場)
工作期間:自109年4月20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 (聘用期間自聘用日起至該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大學以上植物保護或農業相關科系畢業。
- 具備基本電腦操作及公文處理能力者。
- 英語能力:全民英檢(或相同級別英語能力檢定)初級以上。
- 具備植物檢疫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
- 具備農業相關證照者優先考量。
- 須能24小時輪班值勤者。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 執行輸出入植物或其產品檢疫工作。
- 辦理植物病蟲害診斷及鑑定工作。
- 植物檢疫法規與業務之諮詢及一般行政業務之處理。
- 其他臨時交辦工作。
聯絡方式:
- 採通訊報名方式(否則不予受理)
- 信封請註明應徵職缺單位及職稱,郵寄:10075台北市和平西路二段100號11樓 植物檢疫組收。
- 請檢具履歷表(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及學、經歷證件影本。
- 期限:民國109年3月25日(星期三)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初選合格者另電話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依序遞補本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不合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 聯絡人:葉郁菁小姐;電話:02-33436412。
- 本局甄審作業採公正、公開、公平方式,擇優錄用,不接受請託關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