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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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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稿】網友傳訊中國早就禁用溴化甲烷 防檢局澄清檢疫處理用途仍可使用
110-10-01
有關媒體報導中國網友傳訊中國早就禁用溴化甲烷,防檢局說明,依據蒙特婁議定書國際規範各國應逐年減少使用溴化甲烷,但仍可使用於檢疫和裝運前處理。又依據中國農業農村部公告,自108年1月1日起,含溴化甲烷產品的農藥登記使用範圍已變更為「檢疫燻蒸處理」,意即雖禁止含溴化甲烷產品在農業上使用,但仍可使用於檢疫處理。
防檢局進一步說明,溴化甲烷為蒙特婁議定書列管化學物質,無色無味氣體,因其穿透性強無須破壞貨品包裝即可用於殺滅有害生物,且處理時間短、殺蟲效果良好,為各國常用於邊境截獲有害生物時殺蟲檢疫處理用,但因為該藥劑具破壞臭氧層之特性,依蒙特婁議定書,各國應逐年減少使用,但仍可使用於檢疫和裝運前處理。我國已遵守該議定書規定禁用溴化甲烷作為農藥使用,而檢疫用途則須依環保署「溴化甲烷管理辦法」規定,向環保署申請進口及使用許可。
防檢局再次強調,我國所有輸出農產品均符合國際規範及中國大陸規定,且已採行輸出強化措施,對中國片面暫停我方釋迦及蓮霧,此等嚴重影響貿易且不符科學證據及國際規範之做法,無法認同。為實質解決兩岸貿易問題,應透過兩岸現有平台針對系統性管理進行對話討論,以保障我國農民權益。


聯絡人:防檢局副局長鄒慧娟  電話:02-23431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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