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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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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本署桃園分署112年11月17日防檢桃機字第1121466586A號通知MAYORAL SANTAMARIA FERNANDO JOSE之催繳函。
112-11-21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及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應受送達人MAYORAL SANTAMARIA FERNANDO JOSE因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經本署桃園分署於112年10月4日QS-112-4S-05120933號裁處書處以罰鍰在案;惟逾期未繳納。經查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且應受送達人已離境,爰依法以公告代替送達。

 

二、依據行政程序法第81條規定,以公示送達方式於刊登公報之日起,滿60日發生效力。

 

三、本案應送達催繳函正本暫由本署桃園分署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前往領取(地址:337041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5號 電話:03-3982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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