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於108年7月29日農授防字第1081493908A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1點第1項及其附件「義大利產蘋果輸入檢疫條件」,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