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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桃園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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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鳳梨釋迦及蓮霧外銷指引
2021-11-10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農委會)110年11月8日農際字第1100063468號函及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10年11月9日防檢四字第1101455926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我外銷釋迦、蓮霧鮮果實品質及國際形象,農委會提供相關外銷指引(中、英文版,如附件),以利業者拓展新興市場。

三、請外銷業者務必考量我國釋迦及蓮霧鮮果實特性、外銷運輸距離及抵達目標市場之貯架壽命等,注意田間管理、採收成熟度與甜度(鳳梨釋迦授粉後140-160天採收、蓮霧甜度10°Brix以上再採收),以及維持包裝後果實冷藏溫度等環節,同時應向國外通路及消費者宣導臺灣果品特性,包含合適貯藏溫度(鳳梨釋迦全程保藏在7-9℃、蓮霧全程保藏在10-12℃)、最適食用天數、後熟溫度(鳳梨釋迦置於室溫後熟)等資訊,倘針對到貨品質有疑義,請拍攝追溯條碼回報供應商,以降低客訴問題發生。

四、倘各國進口商與通路業者無法配合我果品外銷標準作業流程,請外銷業者暫停出貨,以維護我外銷農產品國際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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