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檢局 2 0 週年施政成果
15
■
畜禽用藥監測案件作業流程
畜牧場安全用藥
監測管理體系簡介
防檢局 動物防疫組
由於我國地處亞熱帶地區,常年高溫多溼,加以地狹人稠,養畜禽業者多採密集飼養之經營
方式,可能導致動物容易因緊迫而發生疾病且迅速蔓延,因此於飼養期間使用藥品來防治動
物疾病在所難免,惟如未能謹慎使用,除可能影響動物健康及相關防疫工作之成效外,亦可
能衍生消費者食用畜禽產品等公共衛生問題,因此如何強化畜牧場用藥監控,以保障動物健
康與確保畜禽產品品質,乃當前重要之課題。
։ৄਖ਼ኪ٫ྌۨळອ͜ᖹ္
ࠇ
為有效利用資源,自
87
年防檢局已成立計畫並自
100
年委託國立臺灣大學召集
專家學者成立工作小組,參考美國農業部食品安全檢查署(
FSIS
)國家畜禽產品藥物
殘留監測計畫實施模式,依統計學原則及國內各類動物用藥品歷年檢驗違規情形等各
類風險進行評估,每年滾動式檢討畜牧場端各類藥物檢驗品項及數量之總體監測。
ळອ͜ᖹ္ࣩஷజ၍Փʿ༼
ݟ
ஈЪุ
ݴ
畜禽用藥監測案件通報管制及違規查處作業流程分為通報、畜牧場管制與違規
查處。通報流程方面,檢驗機構自各動物防疫機關或畜牧場用藥稽查採樣小組所採樣
送檢之畜禽樣品中檢出藥物時,應立即將分析報告以傳真方式通報養畜禽戶轄區之動
物防疫機關及防檢局。
上市前
畜禽樣本
抽驗
合格
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
上市
販售
暫緩
上市
抽驗
市售畜禽
產品抽驗
產品下架回收,
依法處置
衛生單位或認證單位抽驗
農政單位抽驗
通知
農政主管機關
追查非法藥品
供應來源
依法查處及
列管輔導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