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植物防檢局_防疫檢疫季刊-57期 - page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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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將可能對國內動物健康及相關產業造成危害之病原體或含病原體之檢體依風險高低
正面表列,列入應施檢疫動物品目。此外,對輸入人資格亦予以限制,如輸入高風險
病原體,申請人限具
3
級以上實驗室之單位。至於動物來源之抗體、細胞株及白蛋白
等,經過專家評估,傳播疫病風險極低,列入非屬應施檢疫動物品目。
本檢疫條件可以適當風險管制措施,有效落實輸入生物樣材之風險管理,同時
提升國內生技產業發展環境。經查
102
年向防檢局申請核發動物生物樣材檢疫條件
函者平均每月
147
件,防檢局每月審核約
5
千至
1
萬種品項,其中約
90%
以上為抗
體類及含抗體之試劑、約
4%
為抗體以外之動物血液來源產品(例如白蛋白及酵素
等)、約
4%
為血液以外動物組織來源產品(例如細胞株及膽鹽等),僅約
2%
為動
物檢體與病原體。本檢疫條件施行後,至少
98%
以上之動物生物樣材,因屬風險極
低,輸入前無須再向防檢局申請同意,輸入時亦無須再向防檢局申辦輸入檢疫,讓檢
疫資源得以投注於風險較高處,提升邊境檢疫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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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檢局建立申報發證系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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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作業,自
88
7
月啟用迄今已邁入
20
個年頭,
其間歷經開發「申報發證管理系統」、「業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單證比對系
統」、「輸出入動植物檢疫系統」、「單一登入系統」、「行動檢疫
APP
系統」、「電
子訊息跨境交換系統」等各項系統,並新增介接貿易局「便捷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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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關務署「單
一窗口簽審比對系統」及「單證合一(大報單)系統」等功能,依業者及防檢局四分
局需求,適時提升與優化前述各項系統,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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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申報發證系統及導入
ISO27001
訊安全驗證工作,於風險管控下達到為民服務、簡化臨場檢疫作業、跨機關合作與交
流,並進階跨國(
N2N
)檢疫訊息交換功能。
經統計業者採網路申報件數,
106
年較
92
年啟用日大幅增長
151
倍,網路申報
比率由
1.18%
增加至
96.16%
,顯見業者得更為便捷使用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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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持續與國際接軌,
104
年進行「電子檢疫訊息跨境交換之先期規劃計畫」,
規劃建置跨境電子檢疫證訊息交換系統、與各貿易夥伴國進行電子訊息交換並測試上
線。續於
105
年辦理「檢疫申報發證相關系統委外維運資訊服務」計畫時,為了解
國際間訊息傳送模式,召開「臺澳跨國動植物檢疫系統訊息交換平臺」座談會,雙方
專家針對動植物檢疫、資訊技術、雙方系統架構及傳送格式等進行業務交流。另因應
106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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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
貿易便捷化協定(
TFA
)正式生效,
106
年將動植物檢疫電
子訊息跨境交換機制(
e-Cert
)納入
107
年執行,藉由關務署建置之單一窗口平臺
與各會員國進行跨境檢疫合作,提升我國農產品貿易及加速輸出入檢疫貨品通關,並
防杜業者偽造動植物檢疫證明書,增加檢疫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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