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展開選單
預告修正 「動物及產品進出金門馬祖地區檢查規則」第四條、第六條、第七條
103-12-29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2月26日

發文字號:農防字第1031473578號

 

 

 

 

 

 

 

 

 

 

主旨:預告修正「動物及其產品進出金門馬祖地區檢查規則」第四條、第六條、第七條。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項。

三、「動物及其產品進出金門馬祖地區檢查規則」第四條、第六條、第七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coa.gov.tw)及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baphiq.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二)地址:100臺北市和平西路二段100號9樓。

(三)電話:(02)2343-1401

(四)傳真:(02)2304-7055

(五)電子郵件信箱:baphiq@mail.baphiq.gov.tw

 

主任委員 陳保基

收合選單
facebook粉絲團 youtube 首長信箱 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