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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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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雞、鴨、鵝及火雞等活體家禽禁止於零售市場展示、陳列及販售」自104年6月15日起生效。
104-06-25
公告「雞、鴨、鵝及火雞等活體家禽禁止於零售市場展示、陳列及販售」自104615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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