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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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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本會九十五年十月十一日農防字第○九五一四七三一一一號公告,並自即日生效。
101-09-07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9月7日
發文字號:農防字第1011473960號
附件:
 
主旨:修正本會九十五年十月十一日農防字第○九五一四七三一一一號公告,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五條第一款。
公告事項:乙型受體素(β-agonist)為禁止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之藥品。但不包括作為供牛隻使用之含藥物飼料添加物。
 
副本:
 
主任委員 陳保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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