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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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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農藥管理法第七條第二款所定摻雜其他有效成分含量之限量基準」,並自即日生效
101-12-14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12月11日
發文字號:農防字第1011484881號
 
 

附「農藥管理法第七條第二款所定摻雜其他有效成分含量之限量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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