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展開選單
修正「農藥使用及農產品農藥殘留抽驗辦法」第七條、第九條、第九條之一
102-12-25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12月31日
發文字號:農防字第1021487731號
 
 
 
 
  
 
修正「農藥使用及農產品農藥殘留抽驗辦法」第七條、第九條、第九條之一。
附修正「農藥使用及農產品農藥殘留抽驗辦法」第七條、第九條、第九條之一
收合選單
facebook粉絲團 youtube 首長信箱 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