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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禽流行性感冒預防與控制國際研討會圓滿落幕,中央、地方及國內專家與日韓荷英專家充分交流意見及經驗,提出多項具體建議供防疫參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稱防檢局)本(11)日指出,為強化家禽流行性感冒(簡稱禽流感)相關防治措施,本次研討會就禽流感流行病學、病毒診斷鑑定、H5N8亞型高病原性禽流感疫情國家防治經驗、動物撲殺及福利、以及禽舍生物安全等級等大眾關注議題進行綜合研討,彙整下列重要結論,提供各級動物防疫機關防治參考:
一、候(野)鳥及人、車、載具媒介攜帶為重要風險因子,相關防疫阻絕措施針對該等因子展開,可降低發生及傳播速度。
二、面對傳播及致病性高之高病原性禽流感疫情,快速診斷及撲殺清場措施為最有效控制方式。
三、復養重建著重強化禽場硬體生物安全等級,並輔導業者落實自主防疫及生物安全操作,建立產業良好防疫基礎,降低疫情發生機率及其損失。
四、臺灣本次疫情分離之新型H5亞型病毒源自韓國H5N8病毒與野鳥禽流感病毒之組合,與韓國H5N8病毒同屬Clade 2.3.4.4。
五、因應禽流感疫情威脅,家禽飼養應於符合基礎生物安全等級設施下進行,防範野鳥、野鼠等野生動物媒介傳播,並有病媒(蒼蠅)防治措施,開放式或半開放式禽舍之禽流感風險相對較高。
六、良好硬體設施應搭配對應之生物安全操作,以有效降低疫病發生及傳播風險。
七、由於流感病毒具有多變及重組特性,應持續進行相關易感動物監測,提供預警並早期準備。
八、使用疫苗令禽隻產生抗體,造成病毒重組及變異壓力,免疫禽隻仍會遭受感染排毒而成為隱形傳播者,不建議使用疫苗。
九、有機養殖或戶外飼養之禽場,感染禽流感之機會高於室內飼養禽場。
十、建立現場觀測預警通報指標有助於通報疑似或異常案例,並有效節省監測成本。
十一、執行生物安全措施時,須有產業及農民組織主動參與及合作,以利自主落實。
十二、2014年前,亞洲高病原性禽流感疫情以H5N1為主,2014年起,亞洲、歐洲及美洲陸續爆發H5N8疫情,亞洲地區同時出現H5N6、H5N2疫情,使整體禽流感病毒活動複雜化,疫情威脅日益嚴峻。
十三、執行撲殺操作時,應制定行動計畫,並納入兼顧生物安全與動物福利之人道撲殺方法,確保相關撲殺程序及操作順利進行,計畫中應包括緊急所需之變通作法,特殊情況下,若考量影響人類健康或是顯著延誤疾病清除者,可因地制宜予以調整。
十四、撲殺行動之關鍵重點在於防止疾病擴散,應確認個別牧場之情況以利做出最佳執行決策。惟兼顧動物福利與疾病控制之撲殺行動實屬挑戰,所有可人道又快速之操作均可使用。
十五、由於人員與動物接觸也可能造成感染之間接傳播,執行撲殺作業應儘量減少人員與活體動物接觸。
行政院張副院長蒞臨鼓勵,期許借鏡國際作法與經驗,進一步強化防檢疫基礎及應變處置
防檢局說明,鑑於本次疫情屬新發現,諸如病毒特性、來源分析、傳播路徑及阻絕措施等節均有賴疫情發生國家提供過往成功防治經驗,協助我國強化相關策略及措施,縮短疫情控制時間,相關結論將對我國防治具有莫大助益,行政院張副院長特此蒞臨本次研討會,除感謝日韓荷英專家無私地提供寶貴知識及經驗,並期許借鏡國際作法與經驗,進一步強化防檢疫基礎及應變處置。
國外專家肯定我國積極防疫作為,面對禽流感疫情風險日益增高情境,強調應加強基礎設施及生物安全操作,強化防疫基礎,並配合早期通報措施處理可疑案例
防檢局表示,經過2個月養禽業者、專家學者、產業輔導團體及單位、中央及地方政府一起努力下,昨(10)日首度未有送檢案例,國外專家對此表示肯定,並強調應加強基礎設施及生物安全操作,強化防疫基礎,配合早期通報措施處理可疑案例,期許疫情得以儘速清除。防檢局強調,未來工作重點將邁向復養重建階段,輔導復養朝向具有生物安全基礎防護之禽舍設施飼養,同時透過各項軟體措施落實動物健康衛生管理及禽場自衛防疫,有效降低禽流感威脅。
聯絡人:防檢署 署長 張淑賢 電 話:02-2343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