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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重要動物檢疫措施簡介
防檢局 動物檢疫組 │蔡佩君
世界貿易組織
WTO
以促進國際間公平貿易為宗旨d依其架構下之食品安全檢驗與動
植物防疫檢疫措施協定
SPS
措施協定規範d各會員於訂定或修正相關措施時d應進
行通報d且除緊急情況外d並應給予其他會員適當評論期d以符合透明化原則f本文擇
要摘譯
2018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
月各會員通報與重大動物傳染病相關之動物及動物產
品檢疫措施f
一、
一般通報
(一) 智利農牧局向
WTO
通報修正關於擬輸入動物及其產品至智利須來自該國核可
之生產設施之規定,前揭生產設施須經官方認證符合智利對衛生、設施結構
及營運管理上之要求,以確保人體與動物健康安全,前揭措施將於
2018
年
11
月
20
日通報日起
80
日生效。
(二) 紐西蘭依據世界動物衛生組織(
OIE
)陸生動物衛生法典第
2.1
章及第
5.1
章,
向
WTO
通報關於馬之輸入健康標準(
Import Health Standard for Equids
),
以符合紐西蘭對馬匹健康所需要求,輸出國需與紐西蘭達成雙邊協定,包括
輸出國檢疫主管機關簽發之動物檢疫證明書樣式,且該證明書簽發日期須早
於馬匹輸出日期。
(三) 秘魯於
OIE
第
86
次年會經
OIE
認可為不施打口蹄疫疫苗之非疫區,為防範口蹄
疫疫情傳入,依據
OIE
陸生動物衛生法典第
8.8
章,向
WTO
通報關於輸入對口
蹄疫有感受性之動物及其產品,其輸出國之口蹄疫疫情狀態須與秘魯相同。
二、
緊急通報
(一) 挪威農業及食品部因該國於
2018
年夏季發生乾旱,對供動物飼料用之牧草發
生供給短缺,有輸入前揭牧草之需要,經風險評估後向
WTO
通報對來自歐盟
以外國家輸入供動物飼料用之牧草且國際商品統一分類代碼(
HS Code
)歸
屬
12.14.9091
、
12.13.0001
及
12.14.9099
產品之輸入規定,自
2018
年
10
月
22
日生效,前揭規定摘敘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