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兼顧旅客服務品質及作業效能,自115年6月1日起,桃園國際機場入境旅客攜帶應檢附輸出國檢疫證明書之植物檢疫物逾規定限量或申報產品項次5項以上(含5項)者,請旅客將檢疫物辦理存(留)關,續於關務署臺北關行李課稅處進行臨場檢疫等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