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務部廉政署多元檢舉管道:
(一)「現場檢舉」方式:於上班日日間(08:30-17:30),法務部廉政署各地區調查組均有值勤人員負責受理民眾現場檢舉事項;上班日夜間及例假日全天,以受理電話檢舉為原則,並由法務部廉政署24小時指派專人受理。
(二)「電話檢舉」方式:設置「0800」檢舉專線,電話為「0800-286-586」(0800-你爆料-我爆料)。
(三)「書面檢舉」方式:檢舉專用郵政信箱為「10099 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四)「傳真檢舉」方式:專線為「02-2381-1234」。
(五)「網頁填報」方式:請參見法務部廉政署首頁(https://www.aac.moj.gov.tw/)/檢舉和申請專區/檢舉管道。
二、本分署廉政檢舉專線
(一)本分署郵件地址:33758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5號(請註明政風室收件)。
(二)本分署電子信箱:ty09@tyaphia.gov.tw。
(三)本分署專線電話:03-393-2436。
三、檢舉貪瀆獎勵措施
依據行政院頒「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規定,凡舉發貪瀆經法院判決有罪者,政府將視法院判決情形發給檢舉獎金,其金額最少新台幣30萬元,最高可達新台幣1000萬元。
四、檢舉貪瀆保護措施
依據行政院頒「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規定,受理檢舉之機關對於檢舉人之姓名、年齡、住所或居所有保密義務。對於檢舉人之檢舉書,筆錄或其他資料,除有絕對必要者外,應另行保存,不附於偵查案卷內。如有洩密情事,應依刑法及其他法規處罰或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