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檢局 2 0 週年施政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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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辦畜禽屠宰衛生管理
20周年之回顧與展望
防檢局 肉品檢查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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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衛生檢查制度是保障消費者食用畜禽肉品衛生安全之重要防線,藉由屠宰
作業前環境設備清潔衛生檢查,以及屠前與屠後檢查剔除罹病動物及不適於人類食
用之部分,進而確保上市肉品之衛生安全。由於國人消費水準的提高,屠宰作業流
程衛生及畜禽肉品之安全,已是各界關切的議題。因此,建立完善之屠宰衛生檢查
制度,以維護國人食肉安全衛生,是當前防檢局持續努力之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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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年
6
月
24
日年畜牧法公布實施以前,屠宰場係由經濟部主管,依據「電動
屠宰場設置標準」之規定設置,並須依「工廠登記規則」申請工廠登記證。畜牧法
公布施行後,有關屠宰場設立登記業務移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授權所屬防檢
局主辦,防檢局遂參照美、日、澳及歐盟等國之肉品衛生相關法令,並邀集各學術
研究機關及相關產業團體研擬訂定「屠宰場設置標準」,於
88
年
11
月
19
日由行
政院農業委員會、經濟部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會銜公告施行,對消費者食肉衛生安
全提供保護。
屠宰場設置標準係就屠宰場設施設備以原則性及概括性之規範,不僅是業者設
場之基準,也是主管機關審查設場之標準。有意願申設屠宰場之業者可評估其資金、
產能之需求設置屠宰場。現行屠宰場分為單獨設置屠宰場、屠宰場附設肉類分切包
裝場及肉類加工廠併設屠宰場三種,均受畜牧法及相關法規之規範及管理。
畜牧法實施前已領有工廠登記證之屠宰場則經由換證程序取得屠宰場登記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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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並於
2
年內完成改善。由於屠宰場之設立除了須符合畜牧法之規定外,
尚須符合土地利用、建設、環保、水利、農政等相關法規,為使業者能順利設場完
成,防檢局由專人專場提供技術性輔導,協助解決業者設場所遇問題,亦邀集屠宰
衛生檢查領域之專家,於業者規劃設場時參與圖說審查及現場會勘,提供專業建議,
提升業者自主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