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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供食用血液收集與蒸煮管理
為提升供食用畜禽血液收集衛生及有效
防範污染物,防檢局除訂定「屠宰場收
集供食品用血液衛生管理作業程序」外,
並加強現場收集過程之清潔衛生操作審
視。自
102
年
1
月至
106
年
5
月止,並
派員輔導屠宰場逾
2,500
場次,總計完
成
91
場供食用血液收集設備改善,以有
效防止畜禽體表水分、毛髮甚至糞尿等
污染物掉入供人食用的血液中。對於不
適合供食用血液,除強制於血液中添加
入改質劑使血液無法供食用外,並要求
屠宰場依環保法規申報廢棄及處理,避
免其流供人食用,有效提升屠宰場內供
食用畜禽血液收集之衛生安全,並對於
米血糕與其他血液食品之製造及蒸煮部
分導入食藥署之管理查核,讓消費者食
用血液製品更加有保障。
■
宣導消費者選購有防檢局屠宰衛生合
格標誌之肉品
宰場業者違規之運輸車輛達
9
件,查核計
1,581
車次,其中查獲食品業者之
運輸車輛衛生不符規定計
7
車次,均將全案函送衛福部食藥署查處,以共同
督促運輸業者強化運輸品質。
(五)協助動物防疫工作防堵法定動物傳染病
基於家畜禽上市前均會送至屠宰場屠宰,屠檢人員於屠前及屠後檢查時,如
發現疑似法定動物傳染病,即通報動物防疫機關啟動溯源及相關防疫處置,
是以屠宰衛生檢查為動物防疫最後一道防線。
104
年初因國內發生高病原性
禽流感疫情,農委會公告送往屠宰場之全部家禽應檢附獸醫師簽署之健康證
明書,供各屠宰場屠檢人員於屠前檢查時,協助收取核對相關資訊。
104
年
至
106
年計收取
453,566
批家禽健康證明書,其中通報未依規定檢附證明文
件案共
4,489
件,使該項防疫措施能順利推行。據統計
104
年至
105
年間累
計通報疑似禽流感案例計
81
件,確診案例計
73
件,有效避免染病禽肉流入
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