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植物防檢局_防疫檢疫季刊-57期 - page 43

防檢局 2 0 週年施政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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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由「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諮商平臺,我國
優質稻米成功開拓中國大陸外銷市場
與質檢總局交流所建立的基礎上,規劃雙方在農產品貿易上的檢疫檢驗合作與交流,
並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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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第四次江陳會談完成簽署「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
提供兩岸農產品貿易檢疫檢驗的聯繫溝通平臺。簽署後我方由農委會所屬相關單位及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成立工作小組,陸方亦針對涉及農藥殘留容許量與動物疫
病監測相關議題,邀集農業部相關業管單位與會諮商。迄今已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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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工作會商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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屆研討會,摘述成效如下:
(一)協助解決農產品輸陸之檢疫檢驗問題,並針對陸方輸入不合格檢疫產品進行
通報,維護我國農業生態安全及消費者權益。
(二)努力開拓我國農產品新興市場,成功推動鮮梨、稻米與葡萄輸銷中國大陸。
(三)因應陸方日趨嚴格之輸入監管體系,我方邀請陸方專家來臺查核產地檢疫,
並積極與陸方諮商檢疫規範,協助臺灣附帶土壤羅漢松、文心蘭、甲魚卵及
水產品持續順利輸陸。
(四)輸陸農產品之農藥殘留安全標準,雙方同意對陸方已經制定相應農藥殘留安
全標準者,按陸方標準執行;對尚未制定者,可採用我國或國際標準作為輸
入檢驗依據。
(五)專案輸入中國大陸產梨接穗,解決農民梨接穗來源問題。開放國內無生產之
中國大陸山東及山西櫻桃輸臺,提供消費者更多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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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時鑒於兩岸動物用藥與農藥管理及動植物疫情監測防控等議題日益受到重
視,防檢局遂展開與中國大陸農業部所屬獸醫局、種植業管理司及農藥檢定所等進行
交流,期建立雙方重大動植物疫病蟲害訊息交換與經驗分享平臺、農藥管理技術合
作、調和農藥最大殘留容許量及建構相關領域之國際人脈等,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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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雙方已
建立聯繫窗口及定期辦理研討會機制。
目前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之互動,雙方主要以聯繫案件進行溝通,暫
無辦理業務諮商;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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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中國大陸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已將質檢總局之出
入境檢驗檢疫業務劃入海關總署,現協議平臺業以海關總署名
義與我方連繫,然防檢局仍將持續主動與陸方聯繫,期維持雙
方互動基礎及溝通渠道,俾以協助解決雙方農產品進出口貿
易之檢疫檢驗問題,減少進出口業者及農民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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