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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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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推動多項防疫及監測措施,落實禽流感早期偵測、立即處理及通過復養規定
105-02-26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稱防檢局)本(26)日指出,有關媒體報導蛋雞場疫情嚴峻乙節,防檢局與縣市政府積極推動落實多項防疫措施,包含「家禽健康證明書」、「禽蛋燻蒸證明」、「動物運輸車輛及裝載箱籠清洗消毒措施」、「動物運輸業者負載運家禽之動物管理責任」及「H5、H7亞型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防治措施」等,透過家禽臨床健康檢查、禽蛋、蛋箱消毒、運輸車輛、箱籠清洗消毒、載運家禽之來源證明及強化禽場軟硬體生物安全等作為,早期發現疫情、立即處理以防堵疫情散播,降低環境中病毒活動,並配合案例場周邊半徑1公里內禽場加強採檢、例行性主動監測等即時檢除案例。另蛋禽場業持續由縣市動物防疫機關執行場內家禽健康檢查,並針對場內年輕蛋禽進行採樣監測,以提高監測之敏感性。

持續監控及分析病毒特性,目前尚無重組情形
防檢局說明,104年1月起發生之新型H5N2、H5N8及新型H5N3亞型禽流感病毒依國際期刊文獻資料,以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簡稱畜衛所)與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簡稱疾管署)分析,尚無禽傳人之案例及風險,疾管署亦對案例場人員執行健康監測,亦未發現人類感染案例。另依畜衛所104年第3季及第4季禽流感病毒分析結果,與104年1月相同亞型禽流感病毒株進行分析比對,呈現高度同源,各基因相似度達99%以上,並無新入侵之病毒株,也沒有與國內本土舊型病毒基因重組,將持續進行監控。防檢局並依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規定通報禽流感案例。

邇來氣溫偏低,請業者加強防範,自主落實場內各項軟硬體生物安全措施,即時通報可疑案例
防檢局重申,邇來氣溫偏低且早晚溫差大,易造成禽隻緊迫,請各養禽業者務必提高警覺,該局再次籲請家禽相關業者依「動物運輸車輛及裝載箱籠清洗消毒措施」與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H5、H7亞型家禽流行性感冒防治措施」規定,持續自主落實人車門禁管制、人員、車輛(含運禽車、運蛋車、化製車、飼料車等)、運輸載具(運輸籠、蛋箱及蛋盤等)器具等進出消毒及非開放式、密閉式禽舍規劃等軟硬體生物安全措施,且案例場要通過復養規定,強化自主生物安全措施,方能有效降低疫情發生及傳播風險。另請業者每日自主觀察場內禽隻健康情形,即時通報可疑疫情,未依規定通報疫情,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3條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且其撲殺動物不予補償。

聯絡人:防檢署  副署長  施泰華  電 話:02-23431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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