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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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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網路購買農產品應依規定申請檢疫,以免觸法
105-03-08

為避免民眾以網路購物方式購買國外農產品而違反「植物防疫檢疫法」,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籲請民眾於購買植物或植物產品前,應請確定相關輸入檢疫規定。如未依規定即擅自輸入者,最高可處新臺幣15萬元罰鍰,屬禁止輸入者則涉及刑事責任,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擅自輸入水蜜桃遭移送法辦
防檢局表示,日前有民眾透過淘寶網向中國大陸賣家購買水蜜桃,透過快遞寄送輸入時經海關查獲,因水蜜桃為番石榴果實蠅及桃蛀果蛾等禁止輸入類有害生物之寄主,中國大陸為疫區,故中國大陸產水蜜桃鮮果實禁止輸入我國,該民眾購買輸入行為已違反「植物防疫檢疫法」刑責而被移送法辦。防檢局強調,番石榴果實蠅及桃蛀果蛾均列屬我國禁止輸入之檢疫有害生物,亦是國際上公認之重要檢疫害蟲,其食性雜且寄主廣,一旦入侵我國,將嚴重危害相關經濟作物,並造成巨大損失,且生鮮蔬果將無法外銷。


擅自輸入可能引入疫病蟲害,導致生態浩劫
防檢局指出,近年來網路購物盛行,民眾為獲得國內沒有之珍稀物種或為了以更低的價格購入,常自網站購買來自中國大陸、美國、日本或其他國家之植物或其產品,例如多肉植物及具繁殖力之種子等。然而這些商品可能帶有植物病原或其他有害生物,進而導致國內新病害的發生或引進外來入侵種,政府需花費龐大經費進行防治或撲滅,並影響國內農業生產、環境生態平衡及民眾健康。


輸入前應先確認檢疫規定以免觸法
防檢局指出,民眾如需購買海外之植物及其產品,請先參考「常見入境旅客攜帶植物或其產品檢疫規定參考表」(http://www.baphiq.gov.tw/files/web_articles_files/baphiq/10719/9219.pdf
),或洽防檢局各分局確認檢疫規定,以便循合法管道辦理申報檢疫作業,以免受罰。未經檢疫即擅自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者,遭查獲後將依「植物防疫檢疫法」移送法辦或予以裁罰。經防檢局統計,104年度快遞違規輸入植物及其產品計裁罰196件,以苗木類為大宗,穀物及種子類次之;涉及刑責移送司法機關偵辦計56件,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聯絡人:署長  馮海東  電 話:02-2343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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