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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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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貓輸入檢疫依風險調整檢疫措施 方便國人與外籍人士進出國門
106-05-05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今(5)日公告訂定「犬貓之輸入檢疫條件」,並同步廢止「犬貓輸入檢疫作業辦法」。負責犬貓輸出入檢疫業務的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表示,這項新規定放寬犬、貓輸入檢疫措施,包括從狂犬病疫區輸入的犬貓隔離檢疫天數由21天縮短為7天、導盲犬等工作犬免隔離、我國犬貓出國後3個月內回國免隔離等。防檢局說明,已經輸入正在隔離檢疫的犬貓,如果已經隔離滿7天且符合檢疫規定,馬上可以放行回家與主人團聚,這都是在檢疫風險有效管控前提下所做的調整,以便利攜帶愛犬、愛貓入出國的民眾。
防檢局說明,爲防範狂犬病隨犬貓入侵,從農委會所公告日本、新加坡、澳大利亞、紐西蘭、英國、瑞典、冰島、挪威(Svalbard 群島除外)、夏威夷及關島等狂犬病非疫區輸入的犬貓因為風險較低,經臨場檢疫後,原本就不用隔離。但多年來從狂犬病疫區輸入的犬貓都要隔離至少21天。該局主動評估輸入犬貓檢疫風險,蒐集國際規範,並邀集專家進行風險評估,於確保檢疫安全原則下,依照評估結果調整相關規定,3月9日預告修正規定後,各方反應良好,為儘速實施這項便民措施,於今日公告施行。
本次修正重點除縮短隔離天數,還包括我國犬貓輸出後3個月內返國免隔離、非傳染性重大傷病犬貓可專案申請居家隔離、短期來臺參加或陪伴輸入人參加國際性活動的犬貓,可由主辦單位專案申請簡化檢疫程序,以及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醫療服務犬、公務執勤犬、搜救犬等工作犬得免隔離等。
防檢局強調,爲有效防範狂犬病藉由輸入犬貓入侵,其相關配套措施如:帶犬貓打狂犬病疫苗、抽血檢測狂犬病抗體,如果輸入人沒有依照規定就必須要嚴格處理,如犬貓沒有打疫苗、沒有檢測抗體或沒經過輸出國動物檢疫機關檢查,將延長隔離、退運,甚至撲殺,以確保檢疫安全,所以請民眾務必要確實依照檢疫條件規定辦理。
防檢局也強調,對於需要隔離的犬、貓,該局所屬動植物檢疫中心,以及委託臺灣大學、中興大學及屏東科技大學3所專業獸醫學院辦理的隔離檢疫場所,都具備專業設施與照護人員,民眾可以放心的託付愛犬愛貓,如果犬貓有特別的健康狀況或需求,都可以向檢疫場所反映。防檢局希望來台的犬貓都能快快樂樂、健健康康順利完成檢疫,很快的回到家人身邊。

聯絡人:防檢署  副署長  施泰華  電 話:02-23431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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