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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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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檢局協同雲林地檢署查獲製造販賣仿冒動物用疫苗 籲請畜主向合法販賣業者購藥
106-05-16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下稱防檢局)今(16)日說,日前該局接獲藥品業者通報,尚在國家查驗中之批號疫苗,卻於雲林縣境內發現同批號疫苗已上市販售,咸信該品係為遭仿冒之偽藥,該局即主動協請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下稱雲林地檢署)介入偵辦。
防檢局說明,養畜業者慣以合購或委請藥品推銷員代為購買藥品模式,致使本案的王姓涉案人有機可趁,先向合法販賣業者購買少許藥品欺人耳目,經大量稀釋後,再以略低於正品價格,大量販售自行製造無效之偽藥予不知情畜主謀取暴利。該局籲請養畜業者應直接向合法販賣業者購藥,並注意產品批號及有效期限,避免買到偽藥情事發生。
防檢局強調,違法製造、輸入、販賣動物用偽禁藥,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450萬元以下罰金,且本案因涉案人偽造該局動物用生物藥品安全效力合格封緘,另涉詐欺及偽造文書等罪,均屬刑事罰則。防檢局呼籲業者切勿以身試法,違法製造、輸入及販賣非法動物用藥品,同時也請畜禽飼養業者一定要使用合法藥品,以維護畜禽健康、畜禽產品品質及確保國人健康。為鼓勵民眾踴躍檢舉不法,防檢局設有檢舉專線0800-039131,凡經檢舉而破獲者,檢舉人最高可獲頒奬金20萬元。
防檢局對於雲林地檢署指揮該局及法務部調查局中部機動工作站、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等單位,於該轄查獲王姓涉案人為首之製造販賣仿冒動物用疫苗案,即時遏止不法,表示感謝。該局並強調,仍將持續協調司法警調單位積極查緝非法製造、輸入或販賣動物用偽(禁)藥品,以杜絕任何不法行為。又豬環狀病毒非人畜共通傳染病,且上市肉品均有防檢局派駐各肉品市場屠宰衛生檢查獸醫師檢驗合格,並貼有屠宰衛生檢查合格標章肉品供辨別,消費者可安心選購。

聯絡人:防檢署  副署長  施泰華  電 話:02-23431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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