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訂定」非「放寬」,農藥殘留標準均依據科學證據訂定,民眾毋須恐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以下簡稱防檢局) 表示,有關今 (21) 日有媒體報導「大開農藥方便門,食安五環成口號」、「殘留放寬,百香果噴5種農藥」及「茶樹農藥悄悄放寬」等新聞議題,均為媒體無根據的報導,造成民眾及消費者誤解與恐慌,亦影響政府施政。
農藥登記審查以科學證據為基礎
防檢局說明,依據農藥管理法規定,申請農藥登記應由業者檢具相關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並依「農藥標準規格準則」、「農藥理化性及毒理試驗準則」及「農藥田間試驗準則」等規定,嚴謹審查該藥劑之田間 (藥效、藥害、殘留量) 及毒理試驗 (急性毒性、慢性毒性、致癌性等) 等資料,經由該局所召開由相關專家學者及機關代表所組成之農藥技術諮議會進行審議通過後,並將所擬定該農藥之殘留容許量標準 (MRL) 草案,送交衛生福利部進行後續風險評估作業,該部審查後依程序辦理標準之預告及公告事宜,所有程序除符合國內相關法規之外,亦與國際作法無異。
百香果屬新興作物,病蟲害防治資材需求亟需滿足
防檢局也表示,因百香果種植面積小,業者因考量商業利益,不願來申請登記,惟其仍會發生病蟲害而需要防治資材,其主要有害生物有炭疽病、疫病、薊馬、蚜蟲及葉蟎等約10餘種。政府為解決防治需求,以主動辦理農藥延伸使用的方式,透過安全性及有效性科學評估,將原先登記使用於同類生產形式作物上,防治同類有害生物之防治藥劑,開放給百香果使用。而相關農藥殘留標準的訂定,則是因使用的需求,從原來「未訂定」的狀態,改為「訂定」,絕非是放寬。而且,農民在種植百香果時,也不會同時使用所有已核准的藥劑,所以民眾不要過度解讀。
有致癌風險的農藥,均辦理重新評估
此外,防檢局同時強調,針對國際上有致癌風險疑慮之農藥,在登記審查時,均會重新辦理相關風險之評估,經評估無虞後始開放使用。防檢局表示,登記於茶樹的「賽派芬」係為一殺蟎劑,該藥劑之致癌性於美國環保署及國際癌症中心公告之清單中均未列入,其提交之致腫瘤性試驗報告資料經該局之農藥技術諮議會審議通過,評估結果為對人類致癌風險低。該藥劑具有新作用機制,可以加入茶樹葉蟎防治藥劑輪用,以解決抗藥性管理問題。防檢局指出,該藥劑在茶上的MRL日本為60ppm,較我國草案20ppm為高。
聯絡人:防檢署 署長 馮海東 電 話:02-2343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