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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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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十足目虹彩病毒之指定輸入應施檢疫物及檢疫措施」,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五月二十九日生效。
109-05-22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522

發文字號:農防字第1091481579

 

主旨:訂定十足目虹彩病毒之指定輸入應施檢疫物及檢疫措施」,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五月二十九日生效。

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三條第四項。

公告事項:附訂定十足目虹彩病毒之指定輸入應施檢疫物及檢疫措施」1份。

 

主任委員 陳 吉 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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