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訂定十足目虹彩病毒之指定輸入應施檢疫物及檢疫措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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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5月22日
發文字號:農防字第1091481579號
主旨:訂定「十足目虹彩病毒之指定輸入應施檢疫物及檢疫措施」,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五月二十九日生效。
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三條第四項。
公告事項:附訂定「十足目虹彩病毒之指定輸入應施檢疫物及檢疫措施」1份。
主任委員 陳 吉 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