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0907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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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修正本會一百零一年九月七日農防字第一○一一四七三九六○號公告,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一月一日生效。
依據: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一款。
公告事項:乙型受體素(β-agonist)為禁止國內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之藥品;牛及豬於國外使用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不在規範之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