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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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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乙、有條件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之檢疫條件第二點第二十一項及其附件「美國威斯康辛州產新鮮西洋參輸入檢疫條件」,並自即日生效。
110-07-30

公告及修正對照表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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