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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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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本署115年2月4日防檢二字第1151867362號催繳函。
115-02-26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9條、第80條及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應受送達人郭奕翔(身分證統一編號: F13183****)因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惟逾期未繳納。經查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爰依法以公告代替送達。

二、因本案裁處書前經本署以114年4月23日防檢二字第1141867849號公告公示送達在案,爰依據行政程序法第81條但書規定,旨揭催繳函自公告翌日發生效力。

三、本案應送達催繳函正本暫由本署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前來領取(地址:10006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9樓,電話:02-2343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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