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展開選單
公示送達本署桃園分署114年2月14日防檢桃動字第1141966326號通知連雅玲陳述意見書函。
114-03-11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及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應受送達人連雅玲(身分證統一編號:P224346***)因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依法通知陳述意見,經查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爰依法以公告代替送達。 

 

二、依據行政程序法第81條規定,以公示送達方式於刊登公報之日起,滿20日發生效力。

 

三、本案應送達陳述意見書函正本暫由本署桃園分署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前往領取(地址:337041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5號,電話:03-3982663)。

收合選單
facebook粉絲團 youtube 首長信箱 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