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2月21日 發文字號:農防字第1111488020J號
主旨:修正「得恩地(Thiram)農藥有效成分檢驗方法」(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農藥管理法第十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