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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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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本署桃園分署114年5月16日防檢桃動字第1141966992號裁處書。
114-09-04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及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應受送達人NANANG SUKERI因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經本署桃園分署處以罰鍰在案,惟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行政機關為避免行政程序遲延,認為有必要時,得依職權命為公示送達 。

二、依據行政程序法第81條規定,以公示送達方式於刊登公報之日起,滿20日發生效力。

三、本案應送達裁處書正本暫由本署桃園分署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前往領取(地址:33758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5號,電話:03-3982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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