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481788-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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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16日
發文字號:農防字第1111481788號
主旨:訂定「停止自發生非洲豬瘟之國家(地區)以郵遞寄送輸入豬肉產品」,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二十日生效。
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
公告事項:訂定「停止自發生非洲豬瘟之國家(地區)以郵遞寄送輸入豬肉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