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0414-LIU-XIANGYU-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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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及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 應受送達人LIU XIANGYU(日本籍,日本護照號碼:TZ209****)因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經本署臺中分署處以罰鍰在案。經查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且應受送達人已離境,爰依法以公告代替送達。
二、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81條規定,以公示送達方式於刊登公報之日起,滿60日發生效力。
三、 旨案應送達裁處書暫由本署臺中分署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前往領取(地址:402202臺中市南區國光路250號動植物防疫檢疫大樓,電話:04-228501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