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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6日
發文字號:農防字第1111488875號
主旨:預告訂定「限制22.5%陶斯松乳劑等十種農藥之使用方法及其範圍」。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訂定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訂定依據:農藥管理法第十八條第一項。
「限制22.5%陶斯松乳劑等十種農藥之使用方法及其範圍」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a.gov.tw/)及本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網站(網址:https://pesticide.aphia.gov.tw/)。
為儘速保障農產品食用安全及國人健康,採取較短公告期間確有其急迫性及必要性,爰將本案預告期間縮短為15日。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5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二)地址:臺北市和平西路二段100號9樓
(三)電話:(02)23434244
(四)傳真:(02)23047355
(五)電子郵件:aphia@aphia.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