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17日
發文字號:農防字第1111482019號
修正「輸入應施檢疫物檢疫準則」第十九條附件十八之四。
附修正「輸入應施檢疫物檢疫準則」第十九條附件十八之四
主任委員 陳 吉 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