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展開選單
預告修正「密閉式貨櫃運送動物產品輸入檢疫作業辦法」第四條。
111-07-13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13日

發文字號:農防字第1111482281號

 

主旨:預告修正「密閉式貨櫃運送動物產品輸入檢疫作業辦法」第四條。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三十九條。

三、「密閉式貨櫃運送動物產品輸入檢疫作業辦法」第四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coa.gov.tw)及本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baphiq.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二)地址:10006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9樓。

(三)電話:02-23431401。

(四)傳真:02-23322200。

(五)電子郵件:baphiq@mail.baphiq.gov.tw。

 

主任委員 陳吉仲

 

收合選單
facebook粉絲團 youtube 首長信箱 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