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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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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本署基隆分署115年7月30日防檢基動字第1151920769號催繳函。
115-08-10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9條、第80條及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應受送達人ARIDA RONA ARMAMENTO,因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經本署基隆分署處以罰鍰在案;惟逾期未繳納。經查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且應受送達人已離境,爰依法以公告代替送達。

二、前開裁處書業經本署以115年4月29日以防檢二字第1151835155號公告公示送達在案,爰依行政程序法第81條但書規定,旨述催繳函自公告翌日發生效力。

三、本案應送達催繳函正本暫由本署基隆分署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前往領取(地址:基隆市中正區義二路88號1樓,電話:02-24247363)。

 

 

署長  杜麗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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