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28日
發文字號:農防字第1111483291號
修正「輸入應施檢疫物檢疫準則」第十六條、第二十二條。
附修正「輸入應施檢疫物檢疫準則」第十六條、第二十二條
主任委員 陳 吉 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