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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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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農藥販賣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第八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
111-12-02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2日
發文字號:農防字第1111489707號

修正「農藥販賣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第八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
附修正「農藥販賣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第八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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