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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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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委託宏昱交通有限公司辦理本局基隆分局、新竹分局及臺中分局轄區之應隔離檢疫犬、貓押送作業,委託期間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11-12-26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1226

發文字號:防檢二字第1111483588

 

 

主旨:委託宏昱交通有限公司辦理本局基隆分局、新竹分局及臺中分局轄區之應隔離檢疫犬、貓押送作業,委託期間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依據:犬貓輸入檢疫條件第二十四點第三項及行政程序法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

 

局 長  杜 文 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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