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25日
發文字號:農防字第1121495296A號
訂定「植物檢疫物違規輸入之情節輕微認定及減免處罰標準」。
附「植物檢疫物違規輸入之情節輕微認定及減免處罰標準」
代理部長 陳 駿 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