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16日
發文字號:防檢四字第1121495987號
修正「輸入種子重新包裝申請再輸出檢疫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輸入種子重新包裝申請再輸出檢疫作業要點」
署長 邱垂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