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展開選單
修正「輸入種子重新包裝申請再輸出檢疫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112-10-16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1016

發文字號:防檢四字第1121495987

 

修正「輸入種子重新包裝申請再輸出檢疫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輸入種子重新包裝申請再輸出檢疫作業要點」

 

 

 

署長 邱垂章

 

收合選單
facebook粉絲團 youtube 首長信箱 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