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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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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繁殖用植物實施特定疫病蟲害檢查機構認定及管理要點」,名稱並修正為「繁殖用植物實施特定疫病蟲害檢查機構認證及管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112-11-06

農業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116

發文字號:農授防字第1121489777

 

修正「繁殖用植物實施特定疫病蟲害檢查機構認定及管理要點」,名稱並修正為「繁殖用植物實施特定疫病蟲害檢查機構認證及管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繁殖用植物實施特定疫病蟲害檢查機構認證及管理要點」

 

 

 

代 理 部 長 陳 駿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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