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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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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申請認定為非我國植物檢疫病蟲害疫區之作業程序」,並自即日生效。
112-11-14

農業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1114

發文字號:農授防字第1121496249

 

修正「申請認定為非我國植物檢疫病蟲害疫區之作業程序」,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申請認定為非我國植物檢疫病蟲害疫區之作業程序

 

 

 

代理部長 陳駿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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