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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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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輸入學術研究用果蠅檢疫作業要點」第三點附表二、第九點附表五,並自即日生效
112-11-22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1122

發文字號:防檢四字第1121496318

 

 

 

修正「輸入學術研究用果蠅檢疫作業要點」第三點附表二

九點附表五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輸入學術研究用果蠅檢疫作業要點」第三點附表二

第九點附表五

 

 

 

署長 邱 垂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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