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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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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輸中國大陸稻米檢疫作業要點」第三點附件二,並自即日生效
112-12-21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1221

發文字號:防檢四字第1121496473

 

 

 

修正「輸中國大陸稻米檢疫作業要點」第三點附件二並自

日生效。
附修正「輸中國大陸稻米檢疫作業要點」第三點附件二

 

 

 

署長 邱 垂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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